楼主的部分观点我是赞同的。
关于房价问题,我还是有想法的,如果是在一个正常的渠道下定价,那样有人这样说就不可理喻,但恰恰相反房价的涨浮远远高于人们的收入涨浮。这样就不行了。楼主说:你要是个对国家有用的人政府会给你房子,可惜你不是。什么样的人才是对国家有用的人,这不太好介定吧,以我看只要不是触犯了法律的人,应该都会对国家或多或少的有用。哈哈,难道国家都得给房子吗?
我们现在太缺少了50、60、70、80年代的精神了,那时是“”楼主的这个观点,我是非常认同,改革开放最大的失败,应该也就是失去了“自力更生,艰苦奋斗”这种精神吧。